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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中,行善积德,扶贫济困,救灾恤邻,惠利百姓者,代有传承,绵延不绝,岁长日久,也就形成以善举善德为核心的家风民风,成为公认的普世价值和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论语·为政》称:“见义不为,无勇也。”宋·朱熹《论语集注》中也称:“仁者心无私累,见义必为。”即仁者不为私心所累,见到合乎正义的事情,一定会勇于实行,见到合乎正义的事而不做,就是没有勇气。
行善需要资金,故在朝廷命官或地方富商士绅中为了本家族的人丁兴旺、家业发展而献金献田,通过办义庄、义塾等公益事业,泽惠乡梓者不胜枚举。
但还有更多人,并非大贵大富,同样以各自方式对地方慈善事业添砖加瓦,他们以恻隐之心同情贫弱,以温暖之手扶助力薄,以善义之情关心民瘼,善人善事遍及社会各界,灿若繁星。
综观这些“一一垂丹青”者,有为民好义、忠善有信、传播善文化等。往往这些人的善行义举是综合的,不是单一的,尤为重要的是,这些人的善德善行是发自内心的自觉的真实表现,而不是为了某种私利的自我作秀。
慈善之风,虽古已有之,但也有个发展的过程,萌芽、发展、发达,由点及面,由少而多,由官商士绅至黎民百姓。从史料文献的记载来看,慈善美德至明清两季可谓深入民心,蔚然成风,以至于形成一种官民推崇、各界参与的强大力量,成为构建国泰民安、兴国安邦的重要社会基础。
或许这些人的事迹并不赫赫扬扬,惊天动地,志书典籍的记载也寥寥数语,但他们不经意间为社会文明,为时代进步所付出的心血与贡献同样德润乡里,对后人的启迪与感悟至今仍富有活力,依据嘉靖、康熙、乾隆《潮州府志》之“人物志”之“孝行”“义行”类目的记载,择其不同类型的凡人善事介绍于下:
一、为民好义者
明代朱月岭,潮州人。倜傥义侠,尝泊舟江上,夜闻呼救声,登岸视之,则二妇人也。询为黄氏姑媳,家上杭,为贼所掠,奔逸至此。怜而载归,自诣上杭,访其夫家,偕以来厚赠。遣之。越数年,黄复来谢,闻月岭已卒,号泣而去。知县采其实上报,追举乡饮宾。
明代黄允德,号雪松,饶平人。性格方正严肃,不容他人有过失。乡里中有平时喜欢开玩笑者,看到他的时候,就互相告诫说:黄细公来了。德为季子,故乡人称“细公”。有胆力,善握槊。嘉靖末,倭陷大埕所。德时避难城中,倡众巷战。被掳,年已七十余矣。语同掳者说:吾老矣,生平何等人,安能作此曹俎上肉?遂自缢死。
明代陈应豸,潮阳人。万历三十年(1602),岁饥,捐资赈济,收路亡者掩埋之。四十六年,飓风大作,沿海无完舍,慰问救济。流民哀鸿,复集。邑人德之。
明代郭应试,字国征,揭阳人。为人坦白,勇于为义。崇祯三年(1630),县里粮食严重歉收,发生饥荒,罄廪藏以赈饥。远近就食者,数千计。病不能起者,养之;死者,为具棺以殓葬。
明代张一明,字爱泉,潮州人,寄籍普宁。崇祯十四年(1641),岁饥,知县劝富户输粟,无应者。一明出他当老师所积的酬金,捐谷数十石。或笑之。答说:遍地是饿死于道路者,不罄所有以济万一,是无恻隐之心也。宗族子弟贫不能读者,助以膏火。年八十犹讲学不倦。知县吴绍贤表其门。
明代卢和、郑国光,惠来人。1645年,巨寇林学贤围城四阅月,援兵莫至。城内汹汹,知县沈惟煌召和同国光夜入划策,卢和说:事急矣,请突围赴郡请求援兵。国光咬指作血书授,和缒城出。视月所向,攀援上下;遇贼就蹲伏,十五里至神泉港。天晓,循海而东,从守御所由棉湖入郡。书得达,援兵至,围解。
清代杨潮,字尔海,潮州人。康熙三十二年(1693),捐资筑田头堤,修水闸。时左都御史赵申乔视察广东,性严峻,少所许可,独于潮有加礼,称为古君子。雍正四、五年间,县里粮食失收,出现饥荒。他捐米散赈,频年不倦。惠潮巡道楼俨、知府李濂、胡恂先后表其庐。龙溪、上莆、隆津三都堤岸崩,共同推举潮综理。因为以前康熙年间修南桂龙溪堤工,著有成效原故。尝捐资重修郡城关帝庙,出租息为澄海县诸生科费,均勒石纪颂,义声丕著。
二、忠善有信者
明代陈元庄,惠来人。嘉靖间客潮,旅舍得遗金,留竟日,候其人至,还之。
明代陈无隐,饶平人。家贫,妻织布以补贴家用。贸布于市,一时不觉得赝金,置之不问。翌日,妻以易粟。无隐归,神色不愉快地说:我为人所卖,人复为我误,流毒无已时矣。亟命妻子携粟还之,碎其赝金。
清代廖世麟,饶平人。少父丧,事母笃孝,每饭必跪进箸,寒则附膝下暖其胫。兄病,侍汤药三年。康熙五十年(1711),与福建平和人曾思振贸易江西。至樟树镇,思振病危。世麟具笔札,促振手书其货籍,藏之。货售,抬着曾思振的棺木赶赴平和,出遗函并将货物售出的款项尽数交还其子,不私藏。其子泣谢。逾年复至樟树,经纪某卷款潜逃后被抓捕,众客户均到官府诉讼,希望能找回款项。麟独不责偿,说:落井下石,吾弗为也。远近呼为“廖至诚”。
清代陈孟壮,饶平人。性情正直。一日自黄冈负米归,量之,溢所买数,叹说:彼或自误,我不可自欺。返走二十余里,觅其人还之。尝渡澳樵采,舟为飓风所阻,绝食数日。众竞窃田间薯以食。孟壮说:非义之物,不以污我肠。忍饥而归。
清代方祥,惠来人。事父母孝。伯兄死,无后,为置产以存其祀。弟早丧,遗孤若崇甫周岁,抚之成立,无殊己出。有一年发生饥荒,夜获盗贼,面如菜色,说:是岂所愿,迫于穷耳。更与钱米遣之。有饥民刘佑生携女求鬻。越五年,来省女,相持而泣。祥哀怜之,命携之归,焚买身劵不索价。生平不道人短。自壮至老,足迹不履公庭。
三、传播善文化者
明代谢纪(1419-1485),生于潮州城南门外。“家门历世孝友,隐居不干利禄,乡里称为忠厚长者。”(谢纪《养心闲集》。下引不注明者均引是书。)到了20岁那年,父亲及两位哥哥先后去世。谢纪不得不“孤苦承家”。在母亲的扶持下,“夙夜警惧,体考妣孝慈勤俭之心,日积岁累,自置海揭地若干顷,亦倍前而益后,使无忝于所生。”
他善于理财,勤俭持家。凭恃惟崇俭才能广惠,继承家族“乐义好施”的传统,青年时便热心以“睦族”为目标的扶贫济困。26岁时,为了解决祖上祭田收入不足的问题,捐赠了祭田和鱼塘。49岁那年,潮州灾年歉收,民不聊生,他主动捐谷赈灾,得到朝廷奖赏,被授予将仕佐郎(从九品)。他自筹了“济贫谷”一百石,以供族人有困难时,可以免息借贷;到期确实偿还不了的,就解囊相助。还挤出款项,“每年买木雇工作棺,施与乡里贫者及外方来急乏者”。他还和好友、举人周成共置义塚,雇人收埋路边遗骸。对办好义学,更是关怀备至。“不论本乡外乡愿求学者”,都可入学读书,费用则视学生家庭情况而定。为了使义学不因经费紧张而停办,他对“聘师”“粮差”等义学各项开支都详细筹划,告诫子孙认真落实,并严肃警戒道:“违我训,非人也”。
谢纪本人没有通过科举获得功名,但他终生学而不辍,“兼通经传,旁及子史,阴阳医卜书数之学,莫不研究”,有很高的文化修养,把慈善当成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的途径。为了使慈善事业能持之以恒,在他63岁分家产时,不但给子孙分了财产,也专设了各项慈善基金,立下规矩,把解困济贫的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子孙身上,让他们世代承传。所以历代潮州志书上,都称他为“义士”,入祀潮州府乡贤祠。
他家教甚严,“必以礼义为先”。去世后,大儿子谢铣把他生前写的诗文编辑成书,名之《养心闲集》,有文章23篇,诗词56首。文章内容为两大类。其一是规则类文章。书中对家族管理和族人的行为规范,要求十分具体。比如在慈善事务方面的规定,就有增祭田、报本兴宗、创义塾、济贫族、施棺埋骸诸记,每项单独成篇,阐述意义,提出要求。又有“定规办公记”“垂戒八则”等篇,规范族人行为习惯的严格细则。
另一类文章是追忆家族源流及其人生感悟,抒写教诲子孙“敬宗睦族”,和修身养性的体会,强调族人要“敬宗尊祖”,不分亲疏,提倡“富贵贫贱之相接,自不容于有间;欣戚庆惠之相及,自不容于无恩”。在“感叹录”中,回顾人生诸多“不幸”的经历,提出“知惟养心修德为可尚也”的道理;在“养心杂记”中,他又反复论述“积善修身”的重要性。从《养心闲集》中,描绘了他努力倡导的理想家风。
晚年所撰写的“劝善惩恶”的“小词”,申明“今述为善为恶,及迁善改过小词为世劝,冀诸君子,力行善道,荣名受福,共享太平,幸之至也”。这则“小词”共分四节。每一节主题明确,其核心思想就是四个小标题:“君子为善,小人为恶,见善则迁,有过则改”16字,通俗易懂,爱憎分明。这样的家风有高度,就是倡导为善去恶,造福社会;有可循的途径,就是自觉地学习和改错,见善思迁、有过速改;有广泛的针对性,对任何人,都能学可行,有普遍意义。
悠悠岁月流淌了六百余年,谢纪走了,但留下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留下了慈善为本、孝友起家的谢氏精神,留下了一个兴盛不衰的世家大族。明成化举人、同乡刘琯为他文集作序说:“为子孙者,诚能心前人之心,善继其志,善述其事,安处善乐循理,则谢氏之昌为未艾。”今天,谢氏子孙还在继承着他的精神,秉承着他慈善积德的事业。
四、对义行的保护和奖励
历朝历代对于见义勇为的行为,不仅从道德层面积极倡导,在司法实践方面也予以保护和鼓励。为了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历代逐渐确定了相应奖励标准,并写入法典中。明洪武元年(1368)颁布的《大明令》中规定:“凡常人捕获强盗一名、窃贼二名,各赏银二十两;强盗五名以上,窃盗十名以上,各与一官。名数不及,折算赏银。应捕人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对勇捕盗贼者在物质奖励外,还实行赏官制,而且此类奖赏仅限于常人,意在奖励勇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行为。正史、方志中也对见义勇为的人物和行为予以立传记载。宋代以降,传统方志往往“因事设例”,或专立“孝义”“乡善”之例以赅其事,或于“人物”一纲下辟“义行”等目类载其人。方志“义行”等人物具有“光竹帛范乡闾”的风教功能,昭示后人。清乾隆《大理府志》设“忠烈孝义”卷,其中指出,“士以义称,上则见义勇为,次则好行其义,又次则守义”,把见义勇为作为践行道义的最为重要的行为品格。
潮州自宋代就有“海滨邹鲁”之称,与人为善、仁厚待人、积善积福、善恶相报的慈善理念与文化得到各色人等的信奉与推崇,这也是人们希望通过善行善举,祈求家族兴旺,生活祥和,社会平安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历代《潮州府志》“人物传”中,嘉靖《潮州府志》中设“孝行”,立传19人;康熙《潮州府志》设“孝义”,55人;乾隆《潮州府志》则分设“孝友”“义行”目类,分别立传90人、49人。按《汉语大辞典》解释,孝行:孝敬父母的德行。孝义:行孝重义。孝友:事父母孝顺﹑对兄弟友爱。义行:忠义或节义的行迹。而对此类乐善好儒、扶危济困的义行的记载不断增加人数,特增设类目,说明这种风气已在此间盛行。政府与社会舆论对义行的鼓励,促使着义行愈加受到关注。如明代谢纪,“知府郑宗古追祀乡贤”;方宗珙,“及卒,父老立祠祀之”;郑廉恭,“民德之,祀乡贤”;张一明,“邑令吴绍贤表其门”;张旭,“既没三十年,人不忘其德,祀乡贤”;清代方子隆,“上官高其义,赠冠带”;杨潮,“观察楼公俨、太守李公濂、胡公恂先后表其庐”,等等。正如清代蓝鼎元《潮州孝义志总论》所言:“乡评所推,则肃然起敬,若陈孟壮之不欺天日,卢和之冒死急难,尤古所称君子人者乎!介节忠心,有功世道,以此知圣化流行,风俗盛美,非偶然耳。”
余 论
相信自有人类活动之后,就萌生了相互帮助、关爱的善德善行,并从生存的需要上升为生活的快乐。岁长日久,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对慈善文化的感受、体会也愈加丰满和深入。
尤为可贵的是,善人善举不只是一个人、一代人、一个家族的懿行美德,而是承继有序,铢积寸累,日臻完盛。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必然为慈善文化的发达筑建基础、提供依据;统治者为了其政权的稳固,也会利用底层百姓对生活的美好愿望,对慈善文化的普及与提升予以推进和支持。
随着朝代兴替,岁月更迭,至今慈善亊业有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成为各级党和政府的自觉要求和行动。但并不说明社会慈善事业由政府统筹实施以后,民间慈善事业和中华民族几千年传承下来的慈善传统与文化就至此终止。相反,民间慈善事业的坚持与发展依旧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而且有了理念的更新,形式与措施的创新和受益面的拓展,充满了蓬勃生机。
本文主要参考资料:
⒈明·郭春震纂修:嘉靖《潮州府志》,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编:《广东历代方志集成·潮州府部》第1册,岭南美术出版社,2009年。
⒉清·林杭学修:康熙《潮州府志》,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编:《广东历代方志集成·潮州府部》第2册,岭南美术出版社,2009年。
⒊清·周硕勋纂修:乾隆《潮州府志》,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编:《广东历代方志集成·潮州府部》第3-4 册,岭南美术出版社,2009年。
⒋宋·朱熹:《论语集注》,商务印书馆,2015年。
⒌明·谢纪撰,谢昭良整理:《养心闲集》,2012年、2014年佛山印本。
⒍清·蓝鼎元撰,郑焕隆选编校注:《蓝鼎元论潮文集》,海天出版社,1993年。
⒎汉语大辞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辞典编纂处编纂:《汉语大辞典》,汉语大辞典出版社,1994年。
(作者:陈贤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