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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政协信息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径,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之一,是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为加强我市政协信息工作,提高潮州政协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政协章程》,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协信息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努力为市委、市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服务。
第三条 政协信息工作由办公室统筹,宣传科负责对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全体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所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编辑,通过《政协信息》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
第四条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主体。正确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市政协委员在开展活动时应注意收集信息。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把反映社情民意融于各项工作之中,在组织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座谈讨论时,有组织地收集和反映可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
第五条 政协信息要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一)中央、省、市重大决策实施后群众的反映及意见。
(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情况和意见。
(三)对突发事件的情况分析和防治对策。
(四)统一战线内部有识之士的前瞻性、倾向性、警示性意见。
(五)与社会群体、界别利益相关,需从政策层面上解决的问题。
(六)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第六条 政协信息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真实准确原则。实事求是、原汁原味地反映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
(二)注重质量原则。着眼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有份量、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对零星、孤立、分散的信息要认真归纳分析、加工提炼,从中发现并反映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反映情况的建议要视野新、角度新、针对性强,做到立意有高度、内容有厚度、建议有力度。
(三)体现特色原则。政协信息工作要体现党派性、界别性和咨政性。重视反映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其他统一战线成员对我市各方面工作的看法和主张;重视反映来自各个界别有代表性的群众意见和那些人数不多但需要引起关注的特殊群体的合理诉求;重视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难以得到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重视反映那些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意见建议。
(四)快速高效原则。减少政协信息工作的层次和中间环节,提高报送时效。坚持一事一报与综合报送相结合,提高报送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七条 建立健全信息的收集和汇集机制。市各民主党派、市政协各专委会,是市政协信息工作的联络单位。各信息联络单位要明确专门人员及时把收集的信息报送市政协办公室宣传科。
第八条 建立健全信息的编审和报送机制。严格信息稿件的校核、审批和报送程序。加强重要信息的保密工作。重视信息工作网络化建设,改善信息传输条件。信息报送采用传真接收、邮寄信件接收、文件传送接收等网络传输接收等方式。
第九条 建立健全信息的组织和领导机制。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协办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宣传科工作人员为成员。各联络单位要做到经常研究、部署和检查,重视和支持信息员的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各信息联络单位对收集到的信息,经过核实后,进行整理加工,整理加工后的信息,经单位有关领导审核后报送市政协办公室宣传科按程序办理。信息联络单位和信息员报送信息时,注明采编者的姓名。
第十一条 市政协办公室宣传科对政协委员报送的信息进行筛选,对其中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整理加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审定签发。涉及重大问题的信息须报市政协秘书长审签。
第四章 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市政协办公室宣传科作为市政协信息工作的职能科室。其主要任务是:
(一)做好政协信息的收集、加工和报送工作。
(二)加强与相关信息工作部门的沟通联系,增强政协信息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编发《政协信息》。
(四)根据情况变化,协助召开信息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措施。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政协办公室宣传科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潮州市政协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